2019年度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258 来源:阜新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

  (八)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营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营商建设一科、营商建设二科、审批服务管理科、行政服务运行保障科、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第二部分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4.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2%。主要是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88%。主要是未完工的项目等。

  (二)支出总计394.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5万元。

  2.项目支出70.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85%。主要包括行政服务大厅食堂伙食补助费和大厅运行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7.04万元。

  主要是由于单位改革一部分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未捋顺,养老保险金未缴纳;部分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年末结转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3万元,项目支出70.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5%。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4.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94万元,占95.02%;住房保障支出19.63万元,占4.9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9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0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新成立,增加新转入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44万元,主要是行政服务大厅人员伙食补助费和大厅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新成立,业务工作量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9.63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19.6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新成立,增加新转入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19.1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支出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汽油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3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营商局运行经费支出34.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营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营商局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未开展此项业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营商局是2018年末新成立的单位,无2018年收入支出等数据,因此2019年收入支出等数据无法与上年做比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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