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03 浏览量:112 来源: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数据局马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海州区数据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改局:
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省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实施工作,现将《辽宁省数据局关于下达辽宁省2024年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辽数通【2024】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进展。
2.相关县区数据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每个月至少去一次项目施工现场,随时掌握监督项目进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调度工作,于每月9日前向市数据局报送《项目调度表》(含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图片等),报送时需同时提供加盖项目单位和县区数据局公章PDF版和WORD版。市数据局每月10日向省数据局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联系人:李海龙,18641806126。
附件1:阜数据发【2025】1号 附件1:辽宁省数据局关于下达辽宁省2024年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docx
附件2:阜数据发【2025】1号 附件2:项目调度表.xlsx
阜新市数据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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