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4-04-28 浏览量:258 来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马卓 文字大小:

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阜新市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数字化思维,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集约化能力供给服务。

  二、重点任务

  1.积极参与辽宁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公共数据)、应用支撑(共性支撑)、项目管理、应用场景、安全管理、智慧城市等方面至少一项。

  2.建设政务云基础设施。构建阜新市政务“一朵云”“两个资源池”“一套安全防护体系”。在满足政务云等级保护要求、自主可控、可持续提供服务的原则下,建设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布局。实现全市政务云统一监管,确保政务云数据中心的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建设。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数字政府各层级,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与监测预警手段,及常态化数据安全评估与应急处置支撑能力,实现集中化安全运营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合规与风险可管可控。

  4.建设视频融合平台。对各类视频监控设备、监控系统进行集约化整合管理,实现视频资源融合共享。

  5.建设人工智能平台。通过构建面向局部智能的AI能力体系,以及面向场景智能的AI场景体系,实现从局部应用到整体交互的智能升级。通过构建平台体系,将海量的AI能力和AI场景服务化和标准化,支撑城市智慧场景应用。

  6.建设时空地理信息平台。以二三维地图数据为底板,集成各类空间相关业务信息,以“一体化管理、全空间表达、标准化共享”为建设核心,支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

  7.建设统一智能运维平台。保障数字政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运维系统和运维体系同期规划、同期建设、同步使用的方式,建设一套集中化运维管理平台及集中化运维思路搭建的三级运维服务体系。

  8.建设业务系统平台。支撑数字政府系统的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等服务体系。

  9.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类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汇聚、治理、融合,建设高质量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共享开放、挖掘分析和开发利用等能力。

  10.升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纵向联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横向连接市级政府部门,安全、高效、可靠的阜新市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升级扩充现有平台功能,实现国产化适配能力,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协调。市营商局统筹推进各项目建设,各责任科室、中心各部室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要加强协调,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项目调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书面表扬;对综合评价低、实际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报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3.加强安全保障。强化相关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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