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阜新市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日期: 2021-01-12 浏览量:276 来源:阜新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新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的通知》(阜政发〔2020〕9号)要求,现对《阜新市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修订版)》(以下简称《清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高频事项服务指南

按照修订的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梳理完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建立健全事项动态调整和情况报送机制,进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和其他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的平台媒介,及时准确公开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服务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

积极实行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各项制度对符合条件、核心要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推动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虛假承诺黒名单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推动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真正发挥效用。

三、推进“一网通办”、邮递寄送等审批服务

深入推进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网、辽事通APP等渠道,实现企业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事项,利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等方式推进高频事项审批全程电子化,切实提高高频事项全程实际网办率,积极推广邮递寄送服务,为群众企业提供寄送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渠道,保障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监督整改机制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在本级政务服务网设置投诉举报专区,并充分依托我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890综合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等渠道,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除相对人原因之外造成的“多跑一次”投诉间题,要及时回访核实、立行立改、限期反馈,建立完善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投诉监督和整改落实环管理机制

  

  阜营商小组办发(2020)13号文件附件(拟调整高频事项10.20).xlsx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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