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5-10 浏览量:139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深化推进审批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2号)等要求,结合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深入开展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明确“四办”工作目标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行“马上办”,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要纳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年底前,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推行“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行“一次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二)公开“四办”事项清单。结合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根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事项拓展信息要素“是否网办”的填报内容为“是”,则认为该事项符合“网上报”要求;事项基本信息要素“办件类型”的填报内容为“即办件”,则认为该事项符合“马上办”要求;事项拓展信息要素“最多到现场次数”的填报为“0”次或者“1”次,则认为该事项符合“一次办”要求。市营商局将于4月底初步梳理完成第一批全市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目录清单,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地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核定、公开工作,请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清单核定、公开情况报市营商局,6月20日前将各县区牵头制定的本地区“就近办”事项目录清单、公开等工作情况报市营商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核定、公开工作,请于5月12日前将相关事项核定、公开情况报市营商局。市营商局将对“四办”目录清单在阜新市政务服务网上进行集中公布,并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三)扎实推进“四办”工作开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采取预约、措(延)时、代办、帮办、综合窗口等手段,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使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办”比例,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利用银行、公安、邮政等网点资源,健全基层便民服务网点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全面推动审批服务“四办”的尽快实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审批服务“四办”改革是打造审批效率最优市的主要内容,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四办”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四办”落实情况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市营商局将通过电子监察、现场问询等途径,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督办,确保此项改革工作落地生效。

(三)积极开展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四办”改革工作,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受益者,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行“四办”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武秋红  5111028

电子邮箱:sysjspk504@126.com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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