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5-09 浏览量:94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郑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赋予新邱区更多自主权、列为全市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非常感谢您对审批改革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已被列入市委、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是,进一步梳理优化行政职权,做到能减尽减,能放尽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把市级管理权限真正赋予各产业园区,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出园区,努力打造全省审批效率最高的城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赋予各产业园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成中市长三次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做好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建军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园区工作,就权限下放工作原则、事项、方式等事宜提出明确要求。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赋权工作分两步走,即先行向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赋权,再向各县区园区赋权。目前,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赋权工作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出园区的原则,市政府拟赋予其37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向各县区园区赋权工作也已启动,市营商局于3月6日印发《关于报送各产业园区所需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于3月13日上报了需要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新邱区上报的清单共58项。下一步,市营商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向各县区产业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市本级已起草《阜新市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方案》,初步明确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的工作任务。该方案正在完善之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全市没有安排试点县区,各县区可参照市里做法开展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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