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11 浏览量:212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行政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根据阜新市营商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在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现就具体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视
省、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批示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办事窗口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以企业和项目为核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企业、项目和群众满意与否为检验标准,努力营造诚信守诺、包容开放、重商亲商、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务服务氛围,促进我市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为阜新转型升级提供坚强后盾。
二、开展丰富多样的《条例》学习活动
各办事窗口要结合实际制定《条例》学习计划,将学习《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之中,作为窗口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自学、互问互考等方式力争做到熟读原文、细研条目、掌握内容,切实增强“学《条例》、用《条例》”的积极性,为打造营商环境“阜新版”做好理论基础。
三、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窗口直接服务行政相对人的平台作用,将《条例》向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进行宣传和发放;通过办事大厅宣传展板等,提高服务对象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通过窗口人员亮明身份信息,诚恳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方式,督促窗口人员自觉遵守和运用《条例》,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等作用,全面宣传解读《条例》,梳理总结办事窗口在贯彻《条例》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在全中心形成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对《条例》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
市营商局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列入年度考评工作之中,在七月份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考试,以检验学习《条例》的成果,推动《条例》在中心的学习贯彻与实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助推我市转型振兴。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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