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88号)答复

日期: 2021-05-07 浏览量:171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陈国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我市工改政策制定、系统建设均由市级进行顶层设计,市、县区同步推进。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工改领导小组会议把工改纳入重要议程,部署工作任务,出台重大文件政策、整改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工改系统资金保障落实到位。全市建立了由市工改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和督查评价,相关牵头部门分工负责,35个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培训相关人员700余人次,对各部门、各县区进行40余次督查、通报,能够及时准确向省工改办上报信息材料。构建一张蓝图,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开展全程代办,开展项目“代(帮)办”服务29个。统一审批流程,精简规范审批环节和条件,调整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印发《阜新市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依托工改审批系统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6个。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系统与国家、省系统在非试点城市中率先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全流程全覆盖,覆盖率达85%项,全省最高;全市依托工改审批系统审批项目192个、经过下放审批权限审批事项全部分级行使、16个审批部门全覆盖。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个窗口”提供服务,建立一套机制,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统一监管方式,实施告知承诺制项目105个,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创新与特色工作情况。一是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省市联办”试点任务。省工改办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省市联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确定我市和沈阳市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省市联办”试点城市,我市完成了99个省级审批事项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标准,交付省工改办,同时,对通过梳理确认的省级审批事项及要件,完善流程图、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做好“省市联办”“一网通办”基础工作。二是策划实施特色改革,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工改领导小组印发调整工改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并已全面组织实施。三是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范围)。已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通知》(阜住建〔2020〕119号),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强制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对于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试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四是探索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的相关举措。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易发承担设计质量安全责任,实行勘察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

二、统筹做好市级权力下放承接工作。

一是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为解决中心城区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历史上没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问题,经与市住建局三次协调,向海州区、细河区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47项,向太平区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43项,向其他县区一并下放尚未行使的审批权限。二是做好取消承接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9月末我局组织26个市直部门对涉及我市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能减尽减、能放尽放的原则,逐事项、逐法条与相关部门反复研究论证,经二轮征求意见反馈,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市级承接事项中,市级行使权限108项;市县两级分级行使权限591项(其中,市级承接的权限同步下放至县级的权限29项);由县级行使权限1项。在事项梳理过程中,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有存异议事项4项,经与市委编办沟通,权责清单尚未公布,我局按照市委编办的倾向性意见,对其中4项所属部门进行了确认,对其中与我市无关的138项事项予以删除。

三、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相对集中。科学确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范围和领域,推进市级部门实施的122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逐步实现“应进必进”。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协同代办、好差评等制度,实现行政审批全程公开和效率优先。推进各行政职能部门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向中心集中,为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市本级现进驻事项1108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761项,进驻分中心347项。

四、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进一步整合申报材料,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性提交以及材料的全程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智能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系统为依托,强化系统使用功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互联网+监管”;工改向后延伸,整合对接不动产等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不动产办理“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相关工作,为项目落地做好前期服务。

(二)深化综窗改革

以“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和窗口受理人员职业化模式,推进政务服务受审相互分离,各环节有机衔接,实现由“一事跑多窗”向“以窗办多事”转变。第一阶段阜蒙县行政服务中心争创省级试点样板,市本级、细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步推进;第二阶段总结阜蒙县改革经验,切实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全市标准化综窗改革建设规范,在全市范围推广;第三阶段对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服务专区进行“小综窗”改革。

(三)启动审批专用章管理改革

制定《阜新市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审批专用章使用统一管理,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效解决审批服务体外循环。

2021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四个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先进、改革创新,提高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为着力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打造系统化、标准化、数字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矢志作为。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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