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3-01-20 浏览量:65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马卓 文字大小: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经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研究决定,现制定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设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定局机关综合协调科作为全局信息公开的监督协调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公开内容

  (一)工作动态栏目

  公示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近期工作情况、重大活动、转发媒体重要信息。由局直属事业单位、局各科室负责组织本栏目内容。

  (二)政务公开栏目

1. 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营商相关工作政策,公示部门文件及文件解读的相关信息,公示部门工作会议相关情况。由由局直属事业单位、局各科室负责组织本栏目内容。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由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本栏目内容。

  3. 部门领导公开专栏:根据职责分工将市营商局领导分管情况公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本栏目内容。

  4. 依申请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及申请表格。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本栏目内容。

  (三)政务互动栏目

  1.领导信箱专栏:针对社会公众阜新市营商局职责内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营商领域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进行的咨询作出回复。由各业务科室负责拟定答复意见经主管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反馈。

  2.留言选登专栏: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营商领域工作的热点问题征集民意,为广大网民提供表达诉求的空间,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更贴民心、切民情、顺民意。由各业务科室负责选取主题,确定征集内容。

  三、公开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局综合协调科牵头各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保密局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一)由信息产生的部门(局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由局机关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

  (三)经业务分管负责同志审查批准,必要时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五、监督和保障

  局综合协调科负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有群众投诉反映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泄露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给国家、组织或个人利益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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