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677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李艳殊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现将《阜新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阜新市纪委机关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在全市深入开展“办事不找关系 用权不图好处”专项行动。推动实现审批服务“办事不找关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的部署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痛点,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优化服务,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依法办事,保护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让“办事不找关系 用权不图好处”在阜新成为常态。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让权力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1.明确“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原则。在前期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筛选高频、热点服务事项,按照“自上而下、分级分批”原则,对其现有办事指南进行整合优化,进而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让企业和群众“易读”“易问”“易懂”“易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2.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税务部门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为模板,结合实际,复制推广,并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工作创新举措,聚焦群众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公布权力事项、指出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指南、违规禁办清单、容缺受理条件等五个方面,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为企业群众“明白办事、精准办事”奠定坚实基础。

3.公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渠道。各县区、各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完成后,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同步公开。市营商局负责通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市(中、省)直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各县(区)政府网站负责公开本县(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各部门负责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负责通过在窗口或专区等区域摆放进驻部门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纸质版),方便企业和群众取阅。有条件的可通过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展示。

(二)健全“办事不找关系”路径,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

1.规范网上办事渠道。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移动端迭代升级。各部门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跨省通办”“区域通办”。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和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持续提高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

2.提升窗口办事能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升级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要授权到位,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巩固“综合窗口”改革成果,规范“综合窗口”的设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窗口,为不同群体提供按需服务。

3.打造政务服务智能办。推动政务服务“白+黑”全天候服务,优化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区配置,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便民不打烊、服务零距离”的全天候服务。加强智能化设备的配置及使用,通过智能引导、智能预约、自助申报、智能存储、自助查询等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做到“办事不找关系”,服务更加高效。

(三)以“小切口”带动“大问题”解决

1.推进园区审批集约化。结合园区未来发展规划,划清进驻项目审批程序的边界和框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建立统一模式,形成项目入驻审批“一次性告知、一次填报、一次审核”的高效管理模式,降低企业和项目的审批成本和时间成本,为园区提供“定制化”服务。

2.试行“无人审批”新模式。顺应“互联网+政务”智能发展趋势,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筛选“无人审批”事项,通过把所有要件数字化,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部门制定智能比对审核标准,计算机软件系统对申请人办事申请进行自动判断,自动完成审批,实现审批服务智能化、自助化、无人化。

3.推广“智慧法务”。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加快部署“智慧法务”设施设备,发挥智慧设备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解决民众法律诉求的作用,实现线下律所的场景化服务,有效解决传统法律服务的盲区和空白,化解律师资源不足的弊端,给群众带去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4.开通12345“辽·亮”供电服务直通车。将供电服务融入政务服务,推动供电服务诉求“直达快响”。实现县级及以上政务大厅供电服务窗口全覆盖,落实供电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线上办电渠道,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办电省时省力、公开透明。

(四)优化“办事不找关系”审批,加大企业服务保障力度

1.建立“绿色审批”长效机制。以年初“绿色审批季”活动为契机,建立绿色审批长效机制,开展“靠前指导”“马上办”“并联办”“容缺办”“跟踪办”“纾困办”等便企服务,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出主意想办法,学会说“怎样行”不得简单套用规章制度说“不行”。

2.打造“营商会客厅”品牌。完善工作制度,丰富服务内容。既要发挥好“营商会客厅”助企纾困的作用,也要发挥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观察站”的作用,还要发挥出为企业群众办事进行兜底服务的作用。注重将“营商会客厅”延伸到企业生产“一线”,将企业“请进来”,转化为将服务“送过去”,为企业排忧解难。

3.推进政策兑现不求人。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优化申办程序,探索推动网上办理、“不见面”“零跑动”兑现政策。推行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无需审批、直接享受政策。开展纾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基层。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策直达”专区,多元分类归集,精准推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咨询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下政策咨询。

4.优化“政企直通车”精准服务。持续增加政企直通车服务团队人数与服务企业数量,结合政企直通车试点工作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主动靠前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5.多措并举,提升税费服务精细化水平。税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首席联络员”,深入全市重点企业,主动靠前,提供专属服务。用实用好“税费服务直通车”,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线上答疑等方式,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发挥税费志愿服务队作用,持续推进税费服务精细化管理。

6.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走流程,以申请人身份、工作人员身份,体验网上办事环节,深入基层服务窗口,重点查找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繁琐、数据共享应用不充分、窗口设置不合理、办事指南不规范、未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以及工作人员纪律散漫、服务态度差等方面问题,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提升服务质效。

(五)推进“办事不找关系”公正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1.建立“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推行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2.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各执法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本系统的“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探索柔性执法、温情执法,坚持教育先行、法理相融,包容审慎,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六)强化“办事不找关系”兜底功能,让该办的事必须办成

1.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办不成事”窗口建设的通知》,对纳入受理范围的反映问题,建立“受理、研判、办理、督办、回复、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兜底性作用,确保“来了就给办、不办给说法”。

2.建立健全反映问题的分析研判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受理问题的性质、成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进行分析研判,对于普遍存在、反复发生、影响较大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解决万案开建立旧题历范的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试点打造。2023年3月24日前,以税务部门已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为模板,彰武县、海州区、人社局等试点单位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并结合实际,提出原创性、个性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并全面铺开。

(二)经验复制。2023年4月15前,其他县区和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复制推广,并探索原创性、个性化、差异化工作创新举措,不断拓展“办事不找关系”领域和范围,完成“办事不找关系”办事指南编制及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经验总结。2023年11月底前,围绕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提升审批效率、优化税费服务等重点任务,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活动,表扬先进、引领示范,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部门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层层分解任务,形成压力传导,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强化考核监督。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专项督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45),不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定期通报巡查结果,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需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要及时移交。

(三)注重舆论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活动的理念、措施、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树立典型示范,曝光反面案例,反映百姓呼声,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企业和群众共同支持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凝聚政务服务创新转型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阜新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阜新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实施方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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