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 2024-05-08 浏览量:1936 来源: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数据局马卓 文字大小: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委网信办、政府系统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主管部门:

  按照中央网信委《<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网信委〔2023]6号)、中办督查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通知》(中督发[2020]1号)、省委机制办《<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及<11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整治任务、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辽专项工作机制办[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活动中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的推广、使用、管理,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现就建立健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统筹管理、审核备案、评价反馈、清理退出”有关机制通知如下:

  1.大力精简整合,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机制。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清理整合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有关要求,坚持应整尽整、集约高效、严控数量原则,统筹做好本部门、本县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划立项、开发设计、运维管理、安全保障、关停下线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对于功能单一、功能重复或相近、数据无法共享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要注重功能聚合,推动统建共用,应整尽整,防止同质化、碎片化、随意性建设。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对面向县以下单位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进行清理整合,上级机关已开发功能类似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下级机关不再单独新建;已独立建设的,要分步分类整合撤并,原则上,县(处)级以下单位不再新建或自行开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对于面向企业、群众、社会组织等提供政务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各县区、各部门应充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原则上,未建设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程序的部门,不再单独新建对外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已建设的部门应将本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对接联通,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实现相关服务应用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对于同一事项或同类数据,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应研究定制本行业本领域“一张表单”,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编制数据目录并挂载数据,凡能够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或数据共享实现的,不得要求基层单位重复报送、多头填报,推动填表报数信息共享。市级及以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填表报数功能要逐步与市级平台整合统一,并尽量依托市级平台填表报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没有填表报数功能的,原则上不再新增相应功能。市委网信办负责全市各级党群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及直属单位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的统筹管理;市营商局负责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直属单位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的统筹管理。

  2.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审核备案机制。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对本部门本县区建设(主办)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实行“清单式”管理,全面梳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当前尚保留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于面向企业、群众、社会组织提供政务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及面向基层但不包含县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在内的工作群组,也需纳入台账“全口径”备案。市直部门建立的面向基层的工作群组,原则上每个单位只保留1个,其他因内部办公需要不含县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工作群组,本单位机关纪委要做好日常监督。市直各部门凡新建或改扩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必须分别报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审核同意;各县(区)参照市级归口管理,报同级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填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台账及清理整合计划》(详见附件),于5月9日14时前分别归口向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备案。要建立台账动态更新机制,本部门、本县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底数有变化的,于变更后1个月内及时归口向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报备。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将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清理整合情况进行抽查。

  3.紧盯问题线索,建立健全评价反馈机制。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聚焦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畅通诉求表达、监督投诉、评价反馈、咨询求助渠道,及时掌握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拟保留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单位应在应用程序中提供投诉建议、用户满意度反馈等功能,设置“‘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投诉专区”,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纳入群众监督范围。市12345平台,要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线索纳入12345诉求办理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增加基层负担线索。对于拟保留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各县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群众或基层工作者提出定期登录、签到打卡、24小时待命、跟风点赞、强制下载、网络拉票、积分排名、拍照留痕等无实质性的约束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每月28日前,将本县区、本部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投诉专区,以及12345平台搜集上来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分别归口反馈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未收到投诉诉求也要“零报告”。

  4.加强常态监管,建立健全清理退出机制。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对本部门、本县区“僵尸”、“空壳”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进行清理,重点清理使用范围小、频率低、无人维护、与实际业务脱节、功能可兼容替代、长期处于空闲状态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对于用户月活跃度低于1%(∑每月实际登录的用户数/∑每月实际注册用户数*100%)或未履行ICP备案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及时予以整合撤并或下线。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清理整合工作计划,对拟清理整合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明确整合下线时间节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数量减下来。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于5月9日14时前,将清理整合计划分别归口报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力争2024年底前,全面清理整合功能单一、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清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纠治整治。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清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每年于12月25日前,要将本县区、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清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总体情况、采取措施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形成书面报告,分别归口报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各县(区)政府系统情况报市营商局、非政府系统情况报市委网信办。

  市委网信办、市营商局将在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领导下,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随机调研、座谈访谈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查访,对行动缓慢、作风漂浮、敷衍应付的县区和单位督促纠正,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蒋南飞(市营商局),电话:3333911,18241830139。

      丘峰(市委网信办),电话:2560007,18641888516。

               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中共阜新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台账及清理整合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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