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突破优化营商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全市经济发展的建议》(5号)答复

日期: 2021-05-07 浏览量:137 来源:阜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营商局程柏赫 文字大小:

民建阜新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突破优化营商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全市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在建议中系统的分析了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包括服务意识的“三大淡薄”问题、行政审批“四大梗阻”问题以及企业发展“五大掣肘”问题,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五点建议我局也全盘接受。

2020年,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诸多短板和问题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营商环境建设任重道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永远在路上。2021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四个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先进、改革创新,提高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为着力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打造系统化、标准化、数字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矢志作为。

一、以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严格遵照《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进厅上网”回头看工作,50%(含)以上申报材料通过调用或共享电子证照及在线数据核验等方式免于提交材料。制定“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镇街以上便民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区域通办”专区。推进市级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标准化改造,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使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全部开展线上线下“好差评”。改版“辽事通”阜新“城市频道”,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年底前实现网上实际办理率70%目标。

二、启动深化系列专项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改革。重点围绕出生、落户、入学、置业、医疗等自然人“一件事”和准入、经营、变更、注销等企业“一件事”主题,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统一编制标准化引导式主题事项办事指南,再推出一批“一件事”主题服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实现“上一网、填一表、进一窗、找一人、办一次”。

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进一步整合申报材料,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性提交以及材料的全程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智能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系统为依托,强化系统使用功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互联网+监管”;工改向后延伸,整合对接不动产等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不动产办理“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相关工作,为项目落地做好前期服务。

三是深化综窗改革。以“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和窗口受理人员职业化模式,推进政务服务受审相互分离,各环节有机衔接,实现由“一事跑多窗”向“以窗办多事”转变。第一阶段阜蒙县行政服务中心争创省级试点样板,市本级、细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步推进;第二阶段总结阜蒙县改革经验,切实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全市标准化综窗改革建设规范,在全市范围推广;第三阶段对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服务专区进行“小综窗”改革。

四是启动审批专用章管理改革。制定《阜新市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审批专用章使用统一管理,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效解决审批服务体外循环。

三、 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

以“一网五平台”中“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在全市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建设“政务服务驿站”。紧紧围绕提升群众获得感的目标,依托一网通办系统,在社区驿站设置智能服务专区,梳理服务事项,设置驿站服务人员,指导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全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马上办”“就近办”。

四、新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成为全省标准化建设标杆

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于2021年投入使用。中心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共24000平方米,其中一楼、四楼各6300平方米,二楼、三楼各5700平方米。中心将以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中心为建设目标,结合实际对标先进,成为全省标准化建设标杆。

一是突出进驻服务的综合性。按照政务服务进 “一门”应尽必进的原则,在行政审批基础上,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司法公证等专业性强、群众办事需求量大的公共服务事项均集中到新中心受理服务。

二是科学规范设置功能区。包括窗口服务、咨询服务、政务公开、自助服务、投诉受理、邮寄服务、休息等候等功能分区。

三是因地制宜配备窗口服务、日常办公、保障、应急以及无障碍、绿化等服务设施设备。

四是全面统筹管理,严格监督评价。对进驻部门、事项、人员和窗口服务、信息公开等进行科学统筹管理,并严格进行监督评价。

五、多维度创新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推进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努力取得市场、法治、人文环境建设的新突破,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一流营商环境。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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